CB 1004.1-1982《船用交流电动机电磁起动器 全压起动器》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工作电压至380V、60Hz额定工作电压至440V、额定工作电流至250A的单个式船用交流电动机直接电磁起动器。该起动器用于控制三相异步电动机的起动、停止和正反向运转,可对电动机及其有关电路的过载、短路、失电压和断相运行起保护作用。
本标准规定的起动器不用于军用舰艇。
本标准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92号,292号出版物有关标准和我国《钢质海船建造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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