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1060.7-1987《钢质船体制造工时定额 电焊》
1.1本标准适用于钢质船体制造中手工电弧焊、重力焊、二氧化碳半自动焊、埋弧自动焊、埋弧半自动焊、电渣焊的电焊工时定额查定。非船舶产品的电焊工时定额也可参照执行。
1.2本标准中焊接接头基本型式与尺寸,均按CB*3190-83《船体结构焊接坡口型式》,GB 985~986-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和《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中的规定。
标准信息: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