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4405-2014《额定电压6kV(Um=7.2kV)至30kV(Um=36kV)船舶和近海设施变频传动用电力电缆》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为3.6/6(7.2)kV、6/10(12) kV、8.7/15(17.5)kV、12/20(24)kV和18/30(36)kV的船舶和近海设施变频传动用电力电缆(以下简称电缆)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3.6/6(7.2)kV、6/10(12)kV、8.7/15(17.5)kV、12/20(24)kV和18/30(36)kV船舶和近海设施变频传动用电力电缆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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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额定电压6kV(Um=7.2kV)至30kV(Um=36kV)船舶和近海设施变频传动用电力电缆
- 英文名称:Power cables with rated voltages 6kV (Um=7.2kV) up to 30kV (Um=36kV) for variable frequency drive in
- 标准分类:通用基础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47.020.60
- 中国标准分类:U69
- 标准前缀:CB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2014-05-06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14-10-01
- 页数: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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