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111-2000《寒冷地区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计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寒冷地区,冬季水温一般在6℃~10℃、短时间为4℃~6℃的城市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计和运行。寒冷地区的其他类型污水,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时可参照执行。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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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寒冷地区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计规程
-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actived sludge treatment of waste water in cold regions
- 标准分类:建设工程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93.030
- 中国标准分类:P41
- 标准前缀:CECS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CN-CECS
- 发布日期:2000-06-01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00-10-01
- 页数: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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