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243-2008《园林绿地灌溉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本规程适用于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的喷灌、微灌(滴灌、微喷灌、涌泉灌、小管出流灌等)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与运行管理。
园林绿地灌溉工程建设应遵守下列原则:
以安全、适用、节水、节能、环境美化、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
应遵循绿地植物的耗水规律,保证各种植物正常生长;防止破坏绿地、损伤植物、损害人工造景物和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外貌。
应做到工程设计合理、设备选择正确、施工安装简易、运行操作恰当、设备维护保养精心、灌溉用水科学、管理方便。
由市政管网取水的系统,不应影响市政管网对用水91,HG/T 245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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