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273-2010《组合楼板设计与施工规范》
1.0.1 为使组合楼板的设计与施工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干建筑工程中的压型钢板组合楼板及钢筋桁架组合楼板设计与施工;施工阶段的相关规定也适用于作为永久模板使用的压型钢板。本规范不适用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作用的压型钢板组合楼板。
1.0.3 组合楼板在设计与施工时,应从实际出发,合理选用材料,采取正确的构造和施工措施,满足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承载力、刚度、耐火及耐久性等要求。
1.0.4 组合楼板设计、施上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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