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0213-2014《容积式压缩机-允收试验》
本标准规定容积式压缩机容积流率及功率要求之允收试验法。本标准另规定液环压缩机试验法(参照附录A)。 本标准规定整体性能试验时之操作与试验条件。 对于批量制造或连续生产并依规格数据供应的压缩机,附录B、附录C及附录D可视为等效的替代性试验法。 对于批量制造或连续生产并依指定规格数据供应的可变轴转速电动机(例:变频电动机、直流电动机及变换磁阻)驱动之压缩机,可依附录E试验。 标准中对整体性能试验提供详细的说明,包括容积流率及功率的量测、量测值至规定条件值的修正,及将修正过的值与保证条件下值的比较。本标准规定决定流率、功率、比能等量测许可差的方法。 备考: 依本标准进行的所有允收试验,其流率、功率、比能等量测的许可差应在合约签订阶段或允收试验前得到制造商及买卖双方的同意。 附录F规定参考的进气入口条件,附录G规定量测不确定度的表示方式。 本标准不适用于噪音测试之声明,已在ISO 2151中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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