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1666-1988《木工专业制图–一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木工职类专业制图之基本规则,其范围包括家具木工、门窗木工、建筑木工、室内装潢工等行业,使用木材、木质材料与其它材料结合物之制品加工。本标准中所采用图例,除特别注明者外,均为第一角画法。其它未尽之处,以 CNS 3 〔工程制图(一般准则)〕 为准。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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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木工职类专业制图之基本规则,其范围包括家具木工、门窗木工、建筑木工、室内装潢工等行业,使用木材、木质材料与其它材料结合物之制品加工。本标准中所采用图例,除特别注明者外,均为第一角画法。其它未尽之处,以 CNS 3 〔工程制图(一般准则)〕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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