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1709-1994《陆上移动通信用25-1000MHz调频/调相通信设备携带型/个人无线电发讯机及收发机组合之检验法》
本标准规定如备考所定义之调频或调和携带型∕个人通信设备之最低性能要求,除了电源之温度操作范围外,其附件如充电器、功率增幅器、电池等亦不包括在内。备考:携带型∕个人通信设备为可携带或戴在身上,且可由可携带之电源及天线操作之无线电发射机、接收机或其二者之组合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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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陆上移动通信用25-1000MHz调频/调相通信设备携带型/个人无线电发讯机及收发机组合之检验法
- 英文名称:Method of test for portable/personal radio transmitters,receivers, and transmitter/receiver co
- 标准分类:产品方法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33.060.20
- 中国标准分类:M36
- 标准前缀:CNS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日期:1986-09-05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1994-08-24
- 页数: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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