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8127-1998《可烧结之核能级二氧化铀粉》
1.1 本标准涵盖可烧结之核能级二氧化铀粉,其适用于在核反应器中使用之含有铀 -235 任意含量之二氧化铀粉。1.2 本标准考虑再处理铀会使用于燃料循环中,因此规范商用二氧化铀粉中同位素含量之限值。针对燃料设井及制造,则在此限值内经由再处理铀或非由再处理铀制成之成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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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标准涵盖可烧结之核能级二氧化铀粉,其适用于在核反应器中使用之含有铀 -235 任意含量之二氧化铀粉。1.2 本标准考虑再处理铀会使用于燃料循环中,因此规范商用二氧化铀粉中同位素含量之限值。针对燃料设井及制造,则在此限值内经由再处理铀或非由再处理铀制成之成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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