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br />本标准适用于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以外的一切现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标准信息:

  1.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标准出版物为准。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均来自于互联网,其版权由其发行商所有,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发行、汇编、翻译等。
  2. 中文名称: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英文名称:Integrated discharge standard of mater pollutants
  4. 标准分类:环境保护标准
  5. 国际标准分类:13.060
  6. 中国标准分类:Z60
  7. 标准前缀:DB11
  8. 标准状态:现行
  9. 发布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0. 发布日期:2013-12-20
  11. 废止日期:
  12. 实施日期:2014-01-01
  13. 页数:21 页
  • 第1页


    DB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预览第1页
  • 第2页


    DB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预览第2页
  • 第3页


    DB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预览第3页
  • 第4页


    DB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预览第4页
  • 第5页


    DB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预览第5页
  • 第6页


    DB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预览第6页
  • 第7页


    DB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预览第7页
  • 第8页


    DB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预览第8页
  • 第9页


    DB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预览第9页
  • 第10页


    DB11/ 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预览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