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765.7-2013《档案数字化规范 第7部分:成果存储与利用》

本部分规定了档案数字化成果存储与利用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br />本部分适用于北京市各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数字化成果存储与利用工作。本部分不适用于涉密档案数字化成果的存储与利用。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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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文名称:档案数字化规范 第7部分:成果存储与利用
  3.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digitization of archives- Part7:Storage and accessing of digitized copies
  4. 标准分类:产品基础标准
  5. 国际标准分类:01.140.20
  6. 中国标准分类:A14
  7. 标准前缀:DB11/T
  8. 标准状态:现行
  9. 发布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0. 发布日期:2013-12-20
  11. 废止日期:
  12. 实施日期:2014-04-01
  13. 页数: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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