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018-2016《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运行管理与工作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视觉识别系统、功能区设置及设施设备配置、信息系统建设、文件管理、人员要求、工作规范以及评价与改进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运行管理与工作要求。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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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视觉识别系统、功能区设置及设施设备配置、信息系统建设、文件管理、人员要求、工作规范以及评价与改进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运行管理与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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