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841-201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细则。本标准不包含涉及放射性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标准信息: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细则。本标准不包含涉及放射性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