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965-2016《发电锅炉安全使用与节能管理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锅炉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运行与节能管理、定期检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急预案和演练、使用登记和变更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发电(热电联产、余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锅炉使用单位,也可用于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与节能检查。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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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锅炉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运行与节能管理、定期检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急预案和演练、使用登记和变更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发电(热电联产、余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锅炉使用单位,也可用于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与节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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