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1321.5-2009《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5部分: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施工条件与工程验收》
DB32/1321 的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术语和定义、爆炸危险区域、设备要求、工程施工要求、设备安装要求、线缆敷设、系统供电要求、接地要求、工程验收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开放型建筑结构的民用油、气燃料库(站)危险品储存区等固定危险区域内预警管理系统的建设和验收。也适用于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施工和验收。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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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5部分: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施工条件与工程验收
- 英文名称: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fixed hazard safety monitoring and early-warning system -- Part 5: Fixed sa
- 标准分类:通用基础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13.200
- 中国标准分类:A25
- 标准前缀:DB32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2009-01-18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09-03-18
- 页数: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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