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989-2007《低压电器装置技术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低压电气装置技术规程的总则、术语和定义、接户装置、进户装置、电能计量及配电装置、高层建筑配电、室内外配线装置、照明电气装置、通用用电设备装置、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移相电容器装置、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装置、应急电源、双电源电气装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性用电)电气装置、电涌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的用户低压电力电气装置。 本规程未涉及的内容,还应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以及电力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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