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3728-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等要求。br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br />国家或江苏省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工业炉窑另有规定的,按相应标准执行。br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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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ndustrial furnace and kiln
- 标准分类:环境保护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13.040.40
- 中国标准分类:Z60
- 标准前缀:DB32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0-01-06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20-02-01
- 页数: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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