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3967-2021《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运行管理、监测和达标判定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辖区内固定式燃气轮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包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与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气为燃料、单机输出功率10MW以上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以及区域型冷热电(或热电)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中的固定式燃气轮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和舰船上的动力燃气轮机,以及应急移动式燃气轮机发电机组。
标准信息:
-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标准出版物为准。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均来自于互联网,其版权由其发行商所有,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发行、汇编、翻译等。
- 中文名称: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stationary gas turbine
- 标准分类:环境保护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13.040.40
- 中国标准分类:Z60
- 标准前缀:DB32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01-08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21-03-08
- 页数:7 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