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393-2018《警务效能监察工作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警务效能监察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机构职责、监察环境、监察内容、监察方式、监察流程、质量控制和结果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立专门机构开展的警务效能监察工作,其他组织可参照执行。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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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警务效能监察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机构职责、监察环境、监察内容、监察方式、监察流程、质量控制和结果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立专门机构开展的警务效能监察工作,其他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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