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2015-2016《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专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工厂、与化学合成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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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Chemical synthesis products category
- 标准分类:其他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130.060.30
- 中国标准分类:Z60
- 标准前缀:DB33/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6-07-14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16-10-01
- 页数: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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