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049-2017《处方审核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对注册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以下简称处方)进行的审核的要求。包括了审方人员的要求、审核方式、审核流程、审核内容、审核质量监控和培训与考核。br />本标准适用于对医疗机构药房、零售药店及其他提供药品调剂服务的机构医师开具的门急诊处方和住院用药医嘱(以下简称医嘱)中涉及的西药、中成药处方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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