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 323-2011《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福建省地方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二类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一切排污者(包括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本标准涉及的行业排放标准与现有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应根据行业适用范围从严执行;对于有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其他行业(本标准涉及的行业除外)按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执行。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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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文名称: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英文名称:
  4. 国际标准分类:13.040.40
  5. 中国标准分类:Z60
  6. 标准前缀:DB35
  7. 标准状态:废止
  8. 发布日期:
  9. 废止日期:2018-12-15
  10. 实施日期:2012-01-01
  11. 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