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 08-45-2005《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普通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幼儿园可参照执行。新建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普通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幼儿园可参照执行。新建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