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052-1996《火力发电厂辅助、附属及生活福利建筑物建筑面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50~600MW的新建和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对涉外工程及机组容量大于600MW的电厂,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设计时,机组台数按2~4台考虑,当台数多于4台或少于2台时,可按所列面积做适当地增加或减少。 本标准不包括试验室(热工、化学、电学、环保、金属)和修配厂的面积指标,其面积应按有关试验室和修配厂的面积标准确定。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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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火力发电厂辅助、附属及生活福利建筑物建筑面积标准
- 英文名称:Standrd for auxiliary ancillary,living and welfare buildings area for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 国际标准分类:27.100
- 中国标准分类:P61
- 标准前缀:DL/T
- 标准状态:废止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 发布日期:1996-01-01
- 废止日期:2016-06-01
- 实施日期:1996-09-01
- 页数: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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