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194.3-1982《环境样品 生物样品中微量总汞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鱼类、蛙类、禽类、人发和水草介质中微量汞的定量分析。
本标准的样品消解分为五氧化二钒-硝酸-硫酸法(简称五氧化二钒法)和亚硝酸钠-硝酸-硫酸法(简称亚硝酸钠法)。对于水草样品两法可任意选择使用。用五氧化二钒法消解粮食样品当取样量为1g或低于1g时3.2.1.1 a、b两法可任意选择使用,当取样量为2g时,须用3.2.1.1 a法。
本标准的测定下限为0.003μg/g(取样量2g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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