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462-2004《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复印机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复印速度不超过70cpm,采用静电复印过程的黑白模拟式复印机和黑白单功能数字式复印机(不含辅助设备,例如:传真机、配页机、折页机、装订机等)。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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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复印机环境保护要求
- 英文名称:Environment protect requirements of copying machines--Environment protect requirements of electrosta
- 标准分类:环境保护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37.100.01
- 中国标准分类:N47
- 标准前缀:GB
- 标准状态:废止
- 发布单位:CN-GB
- 发布日期:2004-03-04
- 废止日期:2017-03-20
- 实施日期:2004-12-01
- 页数: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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