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9495-2013《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玻璃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子玻璃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子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电子玻璃工业太阳能电池玻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基板玻璃、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封装玻璃等)生产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不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标准信息:
-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标准出版物为准。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均来自于互联网,其版权由其发行商所有,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发行、汇编、翻译等。
- 中文名称: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electronic glass industry
- 标准分类:环境保护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13.040.40
- 中国标准分类:Z60
- 标准前缀:GB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2013-03-14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13-07-01
- 页数:12 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