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确保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厂和变电站:1 3~600MW级机组的燃煤火力发电厂;2 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25~250MW级的简单循环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3 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的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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