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891-2008《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测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20°、60°和85°几何条件测定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方法的术语和定义、仪器与量具、试样、试验、结果计算、重复性和试验报告等。
a)各种建筑饰面材料测定镜向光泽度均采用60°几何条件;
b)当采用60°测定材料的镜向光泽度大于70光泽单位时,为提高其分辨程度,可采用20°几何条件;
c)当采用60°测定材料的镜向光泽度小于10光泽单位时,为提高其分辨程度,可采用85°几何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大理石、花岗石、水磨石、陶瓷砖、塑料地板和纤维增强塑料地板材等建筑饰面材料的镜向光泽度。其他建筑饰面材料的镜向光泽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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