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用燃气灶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城市燃气的家用燃气灶具,其中包括: a. 单个燃烧器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5.23KW(4500Kcal/h)的灶。 b. 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5.82kW(5000kcal/h)的烤箱和烘烤器。 c. 标准额定热流量符合a、b规定的烤箱灶。 d. 每次焖饭的最大稻米量在4L以下,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4.19kW(3600kcal/h)的饭锅。使用非城市燃气的家用燃气灶具可参照执行。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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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文名称:家用燃气灶具
  3. 英文名称:
  4. 国际标准分类:97.040.20
  5. 中国标准分类:Q82
  6. 标准前缀:GB
  7. 标准状态:废止
  8. 发布日期:
  9. 废止日期:2008-05-01
  10. 实施日期:1997-03-01
  11. 页数:2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