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691-2001《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机动车装用的压燃式发动机(不包括农用车装用的发动机)。 若装备压燃式发动机的N1、M2类车辆已按《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I)》认证,则其发动机不按本标准进行认证。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机动车装用的压燃式发动机(不包括农用车装用的发动机)。 若装备压燃式发动机的N1、M2类车辆已按《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I)》认证,则其发动机不按本标准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