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本部分适用于其主要功能由电动机、开关或调节装置、或感应炊具用射频发生器实现的器具产生的射频传导和辐射骚扰。br />这些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电动机驱动的电气医疗设备、电玩具、自动售货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投影仪。电网供电器具和电池供电器具均包括在本部分使用范围内。br />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还有:br />——上述提及设备的单独部件,诸如电动机、开关装置如(电源或保护)继电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则对这些单独部件没有发射要求。br />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有:br />——在其他国家标准中明确地提出其射频范围内所有发射要求的设备。br />注1:例子如下:br />——灯具、包括便携式儿童用灯具,放电灯其和其他照明装置:CISPR15;br />——音像设备和电子乐器,玩其除外:CISPR13和CISPR20(见7.3.5.4.2);br />——电网通讯装置,包括婴儿监视系统:IEC61000-3-8:br />——产生和使用射频能量用于加热(感应炊具除外)和治疗目的的设备:CISPR11;br />——微波炉:CISPR11(但应注意1.3关于多功能设备);br />——信息技术设备,如家用电脑、个人计算机,电子复印机:GB/T9254-2008;br />——用在机动车辆上的电子设备:CISPR12;br />——无线电控制器、对讲机和其他类型的无线电发射装置,包括使用在玩具巾;br />——弧焊设备:CISPR11。br />——装有额定输入电流每相大于25A的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和带有该种调节控制器的设备。br />——单独使用的电源。br />注2:由机动车辆、船舳或飞机等供电系统供电的玩具不包含在本部分的范围内。br />注3:在感应炊具从GB4824的适用范围移除之前,可以选择GB4824或本部分之一进行符合性判定。br />1.2覆盖的频率范围为9kHz~400GHz。br />1.3同时适用本部分不同条款和/或其他标准的多功能设备在使用相关功能时应满足每一条款/标准的要求(详见7.2.1)。br />1.4本部分的限值是在概率的基础上确定的,它能使骚扰抑制保持在经济合理的水平,同时仍能达到足够的射频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即使符合限值,仍可能会有射频的干扰发生。在此情况下可能需要附加规定。br />1.5与器具安全性能有关的电磁现象的影响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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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 英文名称: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 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apparatus-Part 1 : Emission
- 标准分类:产品基础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33.100
- 中国标准分类:L06
- 标准前缀:GB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8-05-14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20-06-01
- 页数:6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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