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2-1996《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白炽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应急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其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阅读本标准时,同时参阅GB 7000.1的有关章。 本标准不包括防爆应急照明灯具[见GB 3836.1-1983(neq IEC 79)],也不包括非应急电压降低时对装有高压气体放电灯的灯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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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文名称: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3. 英文名称:
  4. 国际标准分类:29.140.01
  5. 中国标准分类:K70
  6. 标准前缀:GB
  7. 标准状态:废止
  8. 发布日期:
  9. 废止日期:2009-01-01
  10. 实施日期:1997-07-01
  11. 页数: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