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规范标准 - 通用卫生标准 - 正文 GBZ 12-2002《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六价铬化合物引起的职业性鼻部损害。标准信息: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标准出版物为准。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均来自于互联网,其版权由其发行商所有,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发行、汇编、翻译等。中文名称: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Chromium Induced Nasal Disease标准分类:通用卫生标准国际标准分类:13.100中国标准分类:C60标准前缀:GBZ标准状态:废止发布单位:CN-GB-GBZ发布日期:2002-04-08废止日期:2015-03-01实施日期:2002-06-01页数:5 页 引用了下列标准(点击展开)GBZ 18-2013《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 总则》 被下列标准代替(点击展开)GBZ 12-2014《职业性铬鼻病的诊断》 在线预览(点击展开)第1页第2页第3页第4页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