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0545-1992《化学工业炉受压元件制造技术条件》
1.0.1本技术条件适用于直接火焰加热的化学工业炉受压元件的制造、检验和验收。受压元件包括下列范围:
1.0.1.1 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4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900℃,由碳钢、合金钢和不锈耐热钢轧制无缝钢管与管件组焊一体的轧制炉管。
1.0.1.2 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5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1100℃,由离心铸造耐热合金管与管件组焊一体的离心铸造炉管。
1.0.1.3 碳钢、合金钢、不锈耐热刚和耐热合金铸钢的管件,如弯头、三通、集合管、凸台、锥形管和法兰等。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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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化学工业炉受压元件制造技术条件
-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hop Fabrication for Pressure Parts of Chemical Furnace
- 国际标准分类:71.120
- 中国标准分类:G93
- 标准前缀:HG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 发布日期:1993-04-06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1993-07-01
- 页数:3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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