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1588-1995《玻璃板液面计标准系列及技术要求》
1.0.1本标准规定了透光式、反射式、视镜式玻璃板液面计系列标准的型式、各级温度下的最高允许使用压力、技术要求及标注方法。
1.0.2本标准适用于化工行业公称压力为0.0~0.1MPa常压容器以及0.6、2.5、4.0、6.3MPa压力容器,使用温度为0~250℃的用于设备液面指示的玻璃板液面计,其系列标准见表1.0.2。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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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本标准规定了透光式、反射式、视镜式玻璃板液面计系列标准的型式、各级温度下的最高允许使用压力、技术要求及标注方法。
1.0.2本标准适用于化工行业公称压力为0.0~0.1MPa常压容器以及0.6、2.5、4.0、6.3MPa压力容器,使用温度为0~250℃的用于设备液面指示的玻璃板液面计,其系列标准见表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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