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37-2008《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压燃式发动机、装用以天然气(NG)或液化石油气(LPG)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机动车装用的压燃式(含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及其车辆的OBD系统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
若装备压燃式(含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N1和M2类车辆已经按照GB 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91,HG/T 245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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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
-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n - board diagnostic (OBD) system of compression ignition and gas fuell
- 国际标准分类:43.060.01
- 中国标准分类:T10
- 标准前缀:HJ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CN-HJ
- 发布日期:2008-06-24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08-07-01
- 页数: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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