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03-2009《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宜用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003mg/L,测定下限为0.001mg/L,测定上限为0.04mg/L.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1mg/L,测定下限为0.04mg/L,测定上限为2.50mg/L。
对于质量浓度高于标准测定上限的样品,可适当稀释后进行测定。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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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文名称: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3. 英文名称: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phenolic compounds-4-AAP spectrophotometric method
  4. 标准分类:产品方法标准
  5. 国际标准分类:13.060
  6. 中国标准分类:Z16
  7. 标准前缀:HJ
  8. 标准状态:现行
  9. 发布单位:CN-HJ
  10. 发布日期:2009-10-20
  11. 废止日期:
  12. 实施日期:2009-12-01
  13. 页数: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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