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48-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本标准提出了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和要求。br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气、水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br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熟料)制造、矿山开采、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不得超过入窑物料总质量的30%)、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适用本标准。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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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 英文名称: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Cement manufacturing industry
- 标准分类:产品基础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13.030
- 中国标准分类:Z05
- 标准前缀:HJ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2017-09-19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17-11-01
- 页数: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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