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4735.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附标准释义)(同NB/T 47003.1-2009)》
1.1本部分规定了钢制焊接常压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的要求。常压卧式容器的设计计算按JB/T 4731《钢制卧式容器》的有关规定,其许用应力值可按本部分4.6选取。
1.2本部分适用的容器范围为:
a)圆筒形容器:设计压力大于-0.02MPa,小于0.1MPa,设计温度范围按钢材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
b)矩形容器:设计压力为零,设计温度范围按钢材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
1.3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各类容器:
a)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容器;
b)受核辐射的容器;
c)盛装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容器;
d)直接埋入地下的容器;
e)可升降气柜;
f)经常搬运的容器;
g)料仓;
h)几何容积大于1000m3的立式圆筒形容器;
i)高度大于10m且长径比大于5的塔式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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