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2-2007《钢制板型散热器》
本标准规定了薄钢板加工成型的钢制板型散热器术语和定义、型号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中以热水为热煤的散热器。其热煤温度不高于120℃,热水PH值应在10~12、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300mg/L、溶解氧不应大于0.1mg/t,其他水质指标应符合GB1576的规定。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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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薄钢板加工成型的钢制板型散热器术语和定义、型号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中以热水为热煤的散热器。其热煤温度不高于120℃,热水PH值应在10~12、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300mg/L、溶解氧不应大于0.1mg/t,其他水质指标应符合GB157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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