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5079.1-1996《建筑机械与设备 噪声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机械与设备(以下简称机器)正常作业时影响外部环境和司机耳边的辐射噪声限值。 本标准只适用于GB 12348规定的下列四类区域进行正常施工作业的机器: I类区域:居民居住、医院、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II类区域:居民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III类区域:工业区; IV类区域: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车流量每小时达到或超过100辆,距道路边缘30m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救灾抢险的机器及机器安全装置的报警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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