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143.3-2017《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工艺气体处理 第3部分:放射性废气滞留设备》
本部分规定了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气滞留设备的材料、设计、制造、检查和试验、包装、贮存和运输、安装、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要求。br />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中活性炭滞留衰变处理工艺及加压贮存衰变处理工艺中的放射性废气滞留设备。br />其他堆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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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工艺气体处理 第3部分:放射性废气滞留设备
- 英文名称:Code on nuclear air and gas treatment一 Process gas treatment一 Part 3:Delay equipment of radioactivity waste gas
- 标准分类:产品基础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27.120.10
- 中国标准分类:F72
- 标准前缀:NB/T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2017-04-01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17-10-01
- 页数: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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