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751-2011《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低芥酸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棉籽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葵花籽油、玉米油、油茶籽油、米糠油、核桃油、红花籽油、葡萄籽油、橄榄油及食用调和油等。
标准信息: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低芥酸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棉籽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葵花籽油、玉米油、油茶籽油、米糠油、核桃油、红花籽油、葡萄籽油、橄榄油及食用调和油等。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