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R 9007-2014《铁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试行)》
为统一铁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使设计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桥涵、隧道、路基、轨道等专业结构及其构件的设计和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是制定各专业可靠性设计规范的共性准则。
铁路工程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当缺乏统计资料时,可根据可靠的工程经验或必要的试验研究,采用其他设计方法进行设计。
铁路工程结构各专业应以本标准为基础,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可靠性设计规范。
铁路工程结构的勘察设计、施工、使用与维护应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与控制,满足规定的可靠性水平。
铁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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