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739-1993《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以下简称“食品器”)的技术要术、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输入功率不大于600W,一次加工量不大于lkg食物的单功能和多功能食品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厨用的电动工具(如开塔机、磨刀器)。
标准信息: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以下简称“食品器”)的技术要术、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输入功率不大于600W,一次加工量不大于lkg食物的单功能和多功能食品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厨用的电动工具(如开塔机、磨刀器)。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