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902-2005《液晶式石英手表》
本标准规定了液晶式石英手表(以下简称“手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工作电压为DC1.5V或DC3.0V,具有时、分、秒、日期等基本功能的液晶显示手表,包括不戴在手上的其他液晶显示表类。液晶式石英手表机心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液晶式石英手表(以下简称“手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工作电压为DC1.5V或DC3.0V,具有时、分、秒、日期等基本功能的液晶显示手表,包括不戴在手上的其他液晶显示表类。液晶式石英手表机心亦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