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1320-2006《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资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资质划分与依据、条件及认定办法;规定了在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经营活动中认定有效投诉的条件、用途和办法,认定“黑名单”的依据、条件和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营业的各种经济性质的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
标准信息: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资质划分与依据、条件及认定办法;规定了在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经营活动中认定有效投诉的条件、用途和办法,认定“黑名单”的依据、条件和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营业的各种经济性质的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