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18-2008《大型灌区技术改造规程(附条文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评价等。中小型灌区改造可参照执行。
灌区管理单位应以批准的总体规划为基础,按轻重缓急制订分期实施计划;由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年度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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